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日期: 2011-11-14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本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本公司特将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承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凡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须经董事长同意并向董事会秘书申报。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每位股东每次发言请勿超过三分钟,以使其股东有发言机会;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相关。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八、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大会议案后,各位股东应对议案作出决议。

九、表决投票统计工作由两名监事和两名股东代表担任,律师见证,表决结果由监事会主席宣布,当场宣读会议决议。

十、本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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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1年11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主持人: 董事长朱宝松先生

议程及安排

第一项:会议主持人朱宝松先生介绍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委托代理人等参会人员签到;

2、会议主持人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及代表股份;

3、介绍会议列席人员,监票及计票人员;

4、宣布本次大会会议记录人员及投票表决方式

第二项:与会股东及代表听取相关议案内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第三项、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发言,公司相关人员回答股东的问题

第四项:与会股东及代表表决、宣读表决结果

1、与会股东投票表决,监票、计票人员进行表决统计。

2、监票会主席宣布投票表决结果,由主持人朱宝松先生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询问是否对表决结果和计票结果持有异议;

3、律师现场见证,宣读法律意见书;

4、董事会秘书吴建海先生宣读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第五项:董事长致词、会议主持人朱宝松先生宣布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闭幕。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进行如下修订:

条款

原章程中的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铸钢件,铸铁件,锻造,金属加工;服装、手套、模具生产(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2月4日);含下属分公司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铸钢件,铸铁件,锻造,金属加工;起重设备、通用机械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服装、手套、模具生产(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2月4日);含下属分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本议案业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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