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 2022-04-0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宜三 董事长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5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16,118,0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5732%;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15,913,1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50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04,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6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计204,900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204,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04,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69%。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118,056股,其中同意216,07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1.0639%;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118,056股,其中同意216,07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1.0639%;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118,056股,其中同意216,07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1.0639%;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118,056股,其中同意216,07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1.0639%;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118,056股,其中同意216,07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1.0639%;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118,056股,其中同意216,07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1.0639%;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118,056股,其中同意216,07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1.0639%;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118,056股,其中同意216,07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1.0639%;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张声律师、孔舒韫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天册律师认为:宝鼎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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